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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发国际最新网站 关于印发威海市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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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现将《关于印发威海市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优发国际最新网站 2023年7月12日
威海市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示范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步伐,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谋划,全面布局,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完善保护规则,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服务综合能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创新发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大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培育建设,提高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普法宣传站、协助维权点、综合保护区和服务指导区。突出引领带动作用,扩大引领效应,构建全市“点线面”结合商业秘密立体保护模式,营造全社会知晓商业秘密、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标准 (一)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产业集聚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或社会组织实施建设,以指导园区内经营者、社会组织成员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维权咨询等活动,具有培育孵化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工作平台。示范基地在本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等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好的园区、特色小镇以及产业集聚区中遴选培育、推荐认定。示范基地应达到以下标准: 1.工作基础扎实。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好,主观需求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突出,区域内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占较高比例。 2.工作保障有力。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牵头的示范基地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示范基地的组织领导,保障示范基地正常运行的经费和资源投入。设立示范基地管理部门或依托相关部门负责示范基地的运行管理,提供独立或合署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配备至少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开展。 3.工作机制健全。制定示范基地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开展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所属企业或成员单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工作机制设置科学,制度化建设推进有序。 4.工作计划编制合理。制定开展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所属企业或成员单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等工作安排,确定所属单位受训比率、普法宣传次数、示范企业培育数量、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比率等。 5.作用发挥突出。能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区域范围内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同时,帮扶企业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将商业秘密保护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进而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是指自愿参与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择优确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试点)工作,并将商业秘密管理成员示范推广的企业。示范企业在本区域内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或区域重点集聚产业中,经营规模和技术实力具有领先地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中遴选确定。示范企业应达到以下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设立商业秘密保护办事机构,具备完善的工作职责。 2.人员配备合理。配有从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1名专(兼)职人员,专职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能独立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业务。 3.基础保障有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应的工作经费。 4.制度建设完备。建设对象应制定和实施年度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培训宣传、研讨交流、考察学习等工作计划,建立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5.作用发挥突出。建设对象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保密措施,推动构建全方位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具有引领作用,近两年以来无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实施 全面部署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培育一批、建设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利用知识产权联系点,建立起商业秘密保护站点,逐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工作机制和体系。按照本行政区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建立辖区重点企业和园区商业秘密保护专(兼)职人员台账,同时组建一支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员队伍,以定期组织对所属产业集聚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引导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并从自愿申请单位中择优遴选培育对象,推荐申报材料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局(附件)。 (二)评估确定 市局组织力量对首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拟定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并适时开展实地评估及核查验收,最终确定第一批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名单,并予公布。后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再确定多批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实践探索。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申报,并做好遴选推荐。 (二)扎实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本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创新引领、试点探路、示范树标”的思路,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发力点,以服务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力争通过创新实践,探索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主导、社会倡导”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打造一批标杆示范性强的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引领带动全市形成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持续增强。 (三)积极推广发动,保障协调到位。各地要推广发动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工作实效。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认真筛选确定申报单位,开展重点辅导,做好工作保障。 (四)适时优化调整,确保常态长效。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市局将视情况适时优化工作方案。市局将持续推进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创建,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请各地按照创建标准,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为形成我市统一规范的保护体系筑牢基础。原则上市级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评定后每两年组织抽查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不再保留其称号。 联系人:林培杰 联系电话:5286278 邮箱:scjgjfbdjzk@wh.shandong.cn
附件 1.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申报表 2.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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